2015年是政府采购发展的里程碑年。
这一年,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月1日施行。紧随其后,四川省财政部门出台了《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接地气的配套地方法规,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采购人积极培训,强化事后监管,管放结合的改革思路,为四川省政府采购未来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这一背景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走向专业化发展之路呢?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代理方案成模板化管理
代理机构制定项目招标代理方案时,应形成同类可复制借鉴的模板,体现专业化和精细化,以点带面,形成精品项目或经典案例。
对于具体项目操作,在接到采购需求后,代理机构可以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制定招标方案和档案、做项目背景需求分析、推荐采购方式、做需求论证工作、拟定资格条件及评分办法、分析具体时间安排及程序、形成关键节点分析报告、质疑投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
同时,代理机构还要判断项目的以下问题:是否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委托履约验收等内容,还要针对采购需求在论证时充分了解其产品行业技术现状、区别及优缺点、配置等。由此为采购人提供专业而精细化代理服务,同时提高自身行业竞争力。
业务向两头延伸
代理机构可尝试组织需求论证及履约验收服务工作,由此增加招标代理收益,同时对不同领域参数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产品库和供应商库。
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工作可以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在开展具体采购项目代理时,采购机构应做好采购代理的延伸服务,组织参加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为此,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专业协调能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要提前介入了解采购背景需求,这对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质疑投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促进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建立自己的产品库和供应商库,由此提高对行业的了解认知能力。
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代理机构应当与财政主管部门积极联系配合,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内部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降低寻租风险。
从这个角度考虑,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在具体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疑点、意见等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从而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能力,推动规章制度变革,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府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还要内部建设上要做好规范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制定有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提高采购工作人员法律风险意识、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做到廉洁自律。
积极拓展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应结合业务代理范围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本着自身代理优势和专业服务能力对新市场和新行业敢于挑战。业绩越多,代理机构的经验就越丰富。这些经验是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的保障。
由此,代理机构应当与采购单位保持良好的代理关系,以专业服务获得其认可并推荐,拓展其代理业务。另外,针对供应商,代理机构应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获得供应商的认同,提高其对招标代理工作的认可,带动其影响能力。
综上所述,在面临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专业化的发展才是唯一的康庄大道!
(作者系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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